227平台皇冠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
根据教育部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及学院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基本条件
1、各班级推荐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应达到学院特等奖学金评比条件。
2、获得过或本学年度达到院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称号。
3、寝室卫生及文明养成习惯好,本学年获得过院级星级文明寝室称号。
二、评分原则
(一)学科成绩平均分
以综合素质测评上学科平均分为准。
(二)加分项
1、参加由学院组织参加的各类学科及技能竞赛获奖(可累计两次,最高不超过4分)
A、国家级竞赛获奖(限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举办):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颁布名次的竞赛按名次递减法进行加分,第一名+4分,每增加一名减0.1;
B、省级竞赛获奖(限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举办):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C、各类行业协会组织的技能竞赛获奖:一等奖+1分、二等奖+0.75分、三等奖+0.5分
D、院级竞赛获奖+0.5分。
E、由评审领导小组涛和评审委员会认可的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行业竞赛可按国家级或省级竞赛加分。
2、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各加一分(可累计两次,最高不超过2分)
3、论文及专利发表情况(可累计,最高不超过2分)
A、论文(核心期刊):+2分(限第一作者);
B、论文(一般期刊): +1.5分(限第一作者);
C、发明专利:+2分
D、实用专利:+1分
4、公益服务加分(仅限一次)
A、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系级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2分;
B、院系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各协会会长+1.5分;
C、班长、团支书、班委+1分;
三、综合计分
1、各系评分前五名同学参与投票表决。投票人员组成:各个专业学生代表五名、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候选人上台演讲(时间5分钟),经投票人现场投票,公开唱票产生候选人1名,经公示后报学院评审。
2、学院汇总各系上报学生材料后,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基本情况进行投票。
3、学业成绩平均分、各项加分和投票结果按以下权重进行得分计算
学科成绩平均分(80%) |
各项加分(15%) |
投票结果(5%) |
学科成绩平均分×80% |
(该项得分÷本项最高得分)×15 |
(得票÷投票人数)×5 |
4、为学校争得特别大荣誉的学生,经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商定可酌情加1-5分。
以上四项得分相加为该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最后得分
四、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并在名额范围内确定候选名单。
五、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保留最终解释权。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一二年九月
227平台皇冠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