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科研开发、课题申报及科技管理协调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说明:
①根据学院科技工作相关文件及科技处的要求,由主管科技工作的基础部领导(或兼任科技工作联络人的学院科技委员会委员),及时向基础部全体教职工转发有关科技工作的通知、课题申报及项目开发等信息,并在项目实施期间提供支持与服务;
②根据科技处的要求,由主管科技工作的基础部领导(或科研秘书),及时向基础部全体教职工发布年度科技统计与奖励相关信息;有关教职工按要求按时填报科技统计信息表,由主管科技工作的基础部领导(或科研秘书)汇总后,按时上报科技处审核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