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校发展需要,建立与完善科学合理的工作落实和激励机制,提升办学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发挥《目标管理办法》指挥棒作用,使学校各项工作与双高建设计划有机融合,有序推进,7月3日,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常规目标考核评价标准制定工作布置说明会。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人事处、学工部、发规处、教务处、信息化管理处、科技处、财务处、国资处、招就处、审计处、保卫处、工会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指出,结合本次干部换届,学校拟实施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对干部(班子)的年度目标考核拟与单位(部门)年度重点目标任务考核整合。为进一步彰显客观、公正、量化原则,减少打“印象分”,常规目标考核拟采取“扣分制”。学校各职能部门根据所牵头的学校相关工作的推进实施,以问题为导向,制订“负面清单”,以此对二级单位及部门的常规目标进行考核评价。
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邱寄帆就常规目标考核评价标准制定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文档结构、鉴定等级、鉴定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