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科技统计工作,做好2011年度科技统计年报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对科技统计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
2、统计数字资料准确可靠,统计报表要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学院科技工作状况。
二、科技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科技统计是考核科研工作量的重要尺度,科技统计年报表提供的具体指标和数据能及时反映出高校自身科研活动的实际状况。目前,很多高校都把教师的科研业绩与教学业绩同时作为职称评定、学科带头人评审以及岗位聘任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科技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统计任务。认真、全面地对学院教学与科研人员、科技活动经费、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等基本状况进行搜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地为学院和基层单位提供统计服务。
四、科技统计的主要内容
全院各单位需按以下内容及要求报送统计资料(报表的电子文档请在校园网科技产业处页面“最新信息”栏目下载):
1、科技著作统计表:经出版部门正式出版的各类著作。
2、科技论文统计表: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收入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含教育科研论文)。在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但未列入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科普刊物上发表的科普文章和调研报告不作统计。
3、科技成果情况表:在本年度结题并验收合格的院级及以上级别的科技项目(含教育科研项目)。
4、科技项目情况表:院级及以上级别的在研科技项目(含教育科研项目),以及通过签订合同(协议)或计划任务书并经科技产业处确认的各类在研科技项目。
5、科技人力资源情况表:本年度内学院在册在岗人员(此表由组织人事部填报)。
6、科技经费情况表:本年度全院科技活动经费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此表由计划财务处填报)。
7、科技期刊调查表(此表由教务处填报)。
五、统计范围
统计时间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六、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1份)交科技处,并将电子文档传给科技处周庆梅邮箱,具体填报内容如需咨询,请与科技处周庆梅联系(电话:13908186183 88459390)。
希望各单位领导和统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按照通知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如实、认真、按时提交统计报表。
各种报表详见附件,请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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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