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学生活动经费的管理,合理规范地使用学生活动经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取学院党总支审核,团总支具体负责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工作,包括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核、报销,以及活动开展后活动资料的归档和活动用品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学生活动。
二、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程序
第四条 活动经费的具体使用程序分预算、审核、使用、报销及归档五个部分。
第五条 活动经费的预算在该活动的主办部门内部完成,须根据按照活动的实际需要,详细注明各项经费的用途、金额、具体的经办人等必要信息(包括所有文印和广告经费)。并于活动开始两周前,连同《学生活动经费申请单》(附件一),送交学生活动经费负责老师办公室。
第六条 学生活动经费负责老师对活动的预算进行审查。
第七条 活动经费的使用按以下方式进行:
1.学生活动经费负责老师对活动经费预算进行备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活动提供预支。
2.活动材料的文印需填写《申请单》,一式两份(电子档),由活动负责部门及学生活动经费负责老师保留一份。
第八条 活动经费的报销和归档工作按以下方式进行:
1.活动结束后,主办部门做好详细的经费使用记录并进行相关证明票据(正式税务发票)的整理和自查(相关网站查询发票真伪并提供纸质证明)。
2.部门自查后,将所有票据、所有活动资料交学生会办公室及学生工作室负责老师处,并当面理清发票的数额,由学生活动经费负责老师填写报销单。办公室将所得数据对照备案,将活动资料统一归档,并回收所购物品,设立物品管理档案,对所有活动用品登记造册,以便其他部门再次使用。
3.如学生活动中需发放物质奖励,主办部门必须同时提供物品签收信息表交于学生活动经费负责老师。
4.学生活动奖励经费,报销范围为学院学生组织主办的各项活动优秀学生奖励,由主办部门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填写《227平台皇冠优秀学生奖励经费发放表(2017版)》(附件二),并上报负责老师,并由学生活动经费负责老师上报学校财务系统进行报销。
5.学生勤工助学经费,报销范围为学院各实训基地维护人员、基地讲解员、青年志愿者活动、各类活动工作人员(需要报销的)等活动。勤工助学经费原则是一月报销一次,由活动主办部门填写《227平台皇冠学生勤工助学金发放表(2017版)》(附件三),并上报负责老师,由学生活动经费负责老师上报学校财务系统进行报销。
第九条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在学生会例会上对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价,通报本次活动的经费使用情况。
三、日常活动用品开支使用程序
第十条 任何部门的日常活动用品开支均实行“先申请后使用”的办法。
第十一条 部门向学生活动经费负责老师提出申请,填写《汽车工程学院学生活动用品采购审批表》分校内、校外采购两个表格(附件四),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相应的表格。申请中应说明需使用的金额及用途等必要信息,经学生活动经费负责老师及学院党总支复审后方可开支。
四、附加说明
第十二条 重大活动将指定专门的部门或负责人统筹经费的预算和使用,活动结束后由专门负责人统计经费使用情况,并向学生活动经费负责老师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凭证。
第十三条 如违反有关规定,将记入部门考核,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室。
第十五条 如发现项目负责人虚报、谎报报账名目及金额 ,将受到相关纪律处分,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