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由于疫情原因,本学期期末统一考试时间调整为2021年1月7日、8日两天,所有课程最迟于1月6日全部结课。如通过调整教学进度、补课仍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任课教师须根据本学期实际教学内容进行期末考试命题,并在下学期开学后对课程未完成的部分择时辅导。
具体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统一考试的课程
所有年级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平台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1月7日、8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下发。任课教师须最迟于12月29日,将《试题报审表》及试卷(ABC三套)报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教务处制卷。
2.自行安排考试的课程
除上述统一考试的课程外,其他课程须于1月7日(不含)前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考试,任课教师至少提前一周将《试题报审表》及试卷(ABC三套)提交教务处制卷。
教务处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