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激励士官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和提高,同时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得到补偿,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激励先进,树立目标,是全体士官生有目标科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士官生在学校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各类评奖评优。3.职责
3.1院长负责审批奖助评优目标,成立奖助评优工作认定组,领导学院的奖助评优工作。
3.2 副院长负责制定奖助评优目标、审批《学年奖助评优工作计划》等。
3.3 政治工作处负责制定《学年奖助评优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对辅导员的奖助评优工作管理;负责审核上报的奖助评优初审名单及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对师生有异议的情况予以复核和答复。
3.4政治工作处组织科3组负责将评议意见、民主评议会议纪要等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建档备案及将相关资料报送学校。
3.5 辅导员牵头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并担任组长,负责制定本班级奖助评优工作计划,负责对士官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优秀奖学金等评定工作。
4.工作程序
4.1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或差额)评审。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在符合条件的评选对象范围内,先以贫困程度划分等级,在同等条件下可参照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参加公益活动情况进行调整;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要坚持评选条件,严格履行评定程序;评选工作进行时,辅导员牵头成立班级的民主评议小组,认真听取每个班级学生的意见,既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意见,同时也要包括非经济困难学生意见,根据学生提出的合理建议调整评定方案。学校优秀个人、优秀奖学金基于完成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开展。
4.2根据学校的评定要求和下达名额,结合学院年度奖助评优计划,报副院长审批后实施。
4.3政治工作处下发相应的奖助评优通知,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个人、学校奖学金等申请,按计划开展各类奖励评选。
4.4 汇总各类奖助评优申报表、统计表并初步评审。各班级收到学生申请后,根据评审条件,下达的名额内,由班级认定小组组织等额评审,评出奖助评优学生名单,提交至学院审核,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连同学生申请表,送学院奖助评优小组审核。按照机会均等原则,做到各专业及班级的优秀学生均有机会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个人和奖学金等,评定方式可采取差额评选。
4.5开展各类奖助评优材料汇总、审核(审定)和公示。学院奖助评优小组对上报学生名单及申请表进行复审(审定)、汇总和公示后,送学校学生奖助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最终确定年度奖助评优学生名单。
4.6开展奖助评优总结。
5.相关文件
《227平台皇冠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227平台皇冠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227平台皇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27平台皇冠学生奖励办法》
《227平台皇冠学生单项奖励管理办法(暂行)》
《227平台皇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
《227平台皇冠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6.质量记录
《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227平台皇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区队认定工作组会议纪要》
《民主评议会议纪要》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准备相关材料说明》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
《士官管理学院XX区队优秀奖学金申报表》
《优秀班集体及优秀个人申请表》
《省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及申报表》
《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及申报表》
《三好、优干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