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生在校期间着军装时必须遵守军容风纪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着军服、佩戴相应服饰,做到着装整洁、军容严整、规范统一,体现士官生良好的军人形象。
仪容风纪:
1、纠正“三相”,即站相、坐相、走相。
2、士官生头发应整洁,男士官生不得留长法、大鬓角和胡须,蓄发(戴假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不得烫发,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
3、不准佩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饰品;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4、士官生着军装时,佩带学院统一下发的本军种徽章标志,不得佩戴与自身身份不符合的徽章标志。
5、士官生行进队列应着装统一,如统一便装,统一常服等。
6、士官生在训练、执勤、体力劳动时,应当着作训服。戴作训帽时,帽檐前缘与眉同高;戴大檐帽时,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大檐帽松紧带不使用时,应藏于帽内。着夏作训服时,通常不扣上衣第一粒钮扣,可以将衣袖上卷至手肘处。
7、士官生着军装在室外活动时应当戴军帽,帽檐前缘与眉同高;着军服时不得围围巾。除重要活动和卫兵执勤外,着军服进入室内通常脱帽,因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脱帽,由在场最高领导临时规定。着军装时应当穿配套军鞋。不得赤脚穿鞋。着军装时必须按规定系好领带、扣好衣扣,不得挽袖(着作训服除外)卷裤腿,披衣敞怀,上衣口袋要平整,不得将口袋盖翻起,衬衣下摆不得外露。
8、士官生季节作训服换装的时间和着装要求由学院统一规定,士官生在日常工作、学习、集体生活时通常着常服。规定为冬季着冬常服;春季、秋季着春秋常服;夏季着夏常服穿。着夏常服时若遇卫兵执勤、大型集会则戴大檐帽,不系领带,不扣领扣,下摆扎于裤内。
9、不得私自着军装参加集体活动(如需着军装参加集体活动,需申请得到学院的批准)。
10、军装以及标志服饰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于他人,不得私自着军装离校,士官生放假回家不得将军装带回家。
11、妥善保管,勤洗勤换,保持军装整洁。
着装要求:
春秋常服:戴常服大檐帽,内着军种衬衣,系制式领带,穿制式皮鞋、制式袜子。大檐帽配大帽徽,春秋常服配常服硬肩章、松枝叶领花,国防服役章、金属胸标、臂章。
夏常服:戴常服大檐帽,着夏常服上衣,夏裤,穿制式皮鞋、制式袜子。扎制式内腰带,夏常服配软肩章、橄榄枝领花、软胸标、臂章。
冬常服:戴常服大檐帽(配大帽徽),内着军种衬衣,系制式领带。冬常服配常服硬肩章、松枝叶领花、国防服役章、金属胸标、臂章。
作训服:在训练、执勤、处置突发事件、体力劳动时,应当着作训服。可以在日常学习、生活时可以统一着作训服。着夏训服时,通常不扣上衣第一粒纽扣,可以将衣袖(穿着前,先将袖子向外翻卷至腋下缝处,然后将袖口以外部分向外翻卷至与袖口接缝处,再将袖口下翻盖住翻卷部分),扣好纽扣,迷彩图案或者袖口正面外露。
便装:不得将军服与便服混穿;不得将摘下标志服饰的军服作便服穿着;不得着印有不文明图案、文字的便服。
工装:各类专用防护服,应当按照服装功能和任务需要配套穿着;有班号的衣服要将班号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