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生在校期间着军装时必须遵守军容风纪规定,严格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军服、佩戴相应服饰,做到着装整洁、军容严整、规范统一,体现士官生良好的军人形象。
第一节 仪容
1、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保持仪容严整。
春秋常服:戴常服大檐帽,内着军种衬衣,系制式领带,穿制式皮鞋、制式袜子。大檐帽配大帽徽春秋常服配常服硬肩章、松枝叶领花,国防服役章、金属胸标、臂章。
夏常服:戴夏常服帽或常服大檐帽,着夏常服上衣,夏裤,穿制式皮鞋、制式袜子。扎制式内腰带,夏常服配软肩章、橄榄枝领花、软胸标、臂章。
冬常服:戴常服大檐帽,内着军种衬衣,系制式领带。大檐帽配大帽徽,冬常服配常服硬肩章、松枝叶领花、国防服役章、金属胸标、臂章。
作训服:训练、执勤、处置突发事件、体力劳动时,应着作训服。在日常学习、生活时可以统一着作训服。着夏训服时通常不扣上衣第一粒纽扣,如有特殊情况,应以区队为单位统一调整。可以将衣袖(穿着前,先将袖子向外翻卷至腋下缝处,然后将袖口以外部分向外翻卷至与袖口接缝处,再将袖口下翻盖住翻卷部分),扣好纽扣,迷彩图案或者袖口正面外露。
便装:不得将军服外衣与便服外衣混穿;不得将摘下标志服饰的军服作便服穿着;不得着印有不文明图案、文字的便服。不得穿拖鞋随意进入营区。
工装:各类专用防护服,应当按照服装功能和任务需要配套穿着;有臂章、班号的衣服要按要求佩戴。
2、着军服时不得围围巾,在室外应当戴军帽,帽檐前缘与眉同高;除重要活动和卫兵执勤外,着军服进入室内通常脱帽,因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脱帽,由在场最高领导临时规定。着军服时应当穿军鞋,不得赤脚穿鞋。着军装时必须按规定系好领带、扣好衣扣,不得挽袖卷裤腿,披衣敞怀,上衣口袋要平整,不得将口袋盖翻起,衬衣下摆不得外露。着军装是必须按规定佩戴肩章、臂章以及本军种标识。
3、士官生头发应整洁,男士官生不得留长法、大鬓角和胡须,蓄发(戴假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不得烫发,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
4、严正“三相”,即站相、坐相、走相。
5、军服内着毛衣、绒衣、绒背心、棉衣时,下摆不得外漏;着衬衣(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
6、不准佩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饰品;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7、不准私自着军装外出,不得私自将军装和训练服转借他人。
8、不得私自着军装参加集体活动(如需着军装参加集体活动,需申请得到学院的批准)。
9、妥善保管、勤洗勤换,保持军装和作训服整洁。士官生行进队列须保证服装统一,如统一便装,统一常服等。
第二节 举止
1、士官生必须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做出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行进间玩手机、吃东西、挥扇子、搭肩挽臂等有损士官生形象的行为。
2、士官生参加集会、晚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坐,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3、士官生不得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在公共场合和其它禁烟场所不得吸烟;不得参加迷信活动。
4、士官生着军服行走需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四人成方。
5、士官生在校期间不得与异性发生过于亲密行为(如搂抱、拉扯等)。
6、在着军装(作训服或常服)时,不得在公共场所随摘下帽子、腰带打闹、挥舞。
第三节 队列
1、士官生在实训、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都需列队集合带到指定地点。
2、在队列行进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东张西望、接打电话。
3、各中队、区队严格落实早、中、晚,饭前一支歌情况,除星期六、日,特殊情况外,其余时间都需列队唱歌。
4、列队前提要求,队列行进中,值班员要起到监督作用,保持队列行进过程中的整齐有序,到达指点地点后进行讲评。
5、在队列行进过程中,要有歌声、呼号,在遇到拥堵、队列混乱情况时应及时踏步调整,待队列整齐后继续前进。
6、值班员及带队骨干应认真执行队列行进“五要”:队列行进前,值班员要对全体成员提出队列要求;队列行进过程中,值班员,区队骨干要对成员在队列行进中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提醒;队列结束时,要对队列行进情况进行简要讲评;中午、下午队列带回后要唱歌;队列行进要有口令(呼号、歌声)。